永贵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永 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作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 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现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一、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