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1 月 12 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2、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增强公司 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 格公允、合理。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丁芸 吕廷杰 程贤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