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和授权 - | 5 - | | --- | --- | | 二、本次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情况 - | 6 - | | 三、结论意见 - | 7 -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道氏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公司")的委托,担任道氏技术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