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停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 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担 保)的情形。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3,001.36 万元。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保审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三、关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