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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BosscoBossco(SZ:300422)2023-08-08 10:42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外 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 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不得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占多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