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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SMEISMEI(SZ:300456)2023-12-28 13:48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 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