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储存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 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的三方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