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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 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纵科技《2023 年度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