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适用简化程序的 "首华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下的开发井区 范围从"石楼西区块永和 18 井区"扩展到"石楼西区块永和 45-永和 18 井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 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 据《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首华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 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