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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综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9 月 27 日为 预留授予日,以 4.6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 61.00 万股。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