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 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董事会决定下设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订和 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 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 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必须有不少于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