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董 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重 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并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