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 权益。 3、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公 允、合理。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