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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HNACHNAC(SZ:300490)2023-12-22 12:1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委员 范围内的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任)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集人(主任)既不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