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会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 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 | |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切实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