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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HAISHUNHAISHUN(SZ:300501)2023-12-21 12:1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在会议召 开前 3 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前述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发出上述会议通知时,应同步通知 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