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 号《关于同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330,00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3,3 0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3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4 59.00 万元 (含增值税) 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62,841.00 万元,上述 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登记费 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80,650.00 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 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343,621.70 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陆亿贰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仟玖佰柒 拾壹元柒角整(¥ 627,272,971.70)。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8 号)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予以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