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邑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 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四 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的事项。独 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 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四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应配合 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