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08日 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