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2月)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的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并另设副组长一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