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一章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职权 3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4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6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7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11 | | 第七章 | 附 则 1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八条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行使该项授权时授权内容 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