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王智波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 现其存在法律、法规或规章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具备担任独立董事与其行使职权相 适应的任职条件。 三、王智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 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智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自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