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应急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应急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2024年7月10日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28-30A 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应急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2024]武盈意见第WH5573-2号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公 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 遗漏之处。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已对与出具法律意见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并基于对事实的 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会议 1 法律意见书 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 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