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船舶重工 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对实际情况进行谨慎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