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以下简称 "深交所")所要求或公司主动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的时 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并按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