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船应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CHINA HARZONECHINA HARZONE(SZ:300527)2023-12-06 11:1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 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出的方案或议案应当 经过董事会审议和决定。 第三条 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