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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应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CHINA HARZONECHINA HARZONE(SZ:300527)2023-12-06 11:1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 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 市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