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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应急: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3年11月)
CHINA HARZONECHINA HARZONE(SZ:300527)2023-12-06 11:1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 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 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 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