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阳秋林、罗万里、赵航 2023 年 11 月 6 日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 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