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公司")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理工光科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2021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2021)3837 号文核准, 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 14,267,583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893,698.5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 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