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神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奚海清(签字) 汪激清(签字) 刘 刚(签字) 公司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神昶科技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神昶科技业务 发展的融资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 行控制。公司对子公司神昶科技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 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 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神昶科技提 供担保。 二、关于《关于向参股公司上海黎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