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筑博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东平、林俊、顾乃康、刘春城 日期:2023 年 10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