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 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武汉 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审计部") 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 性和有效性以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独立、客观、公正的确 认和咨询活动。审计部和内审人员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 和所属单位在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适当性和有效 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帮助公司实现组织目标。 本制度所称"内审人员",是指在公司及所属单位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 包括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派驻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专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