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内部审计制度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合理保证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公司授权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本制度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内部审计相关的管理办法、操作规 程和工作指引,并按照相关制度规范具体实施各项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 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