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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2月)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 行系统性的梳理、增减与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工 商变更事宜,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 | | | --- | --- | | 件下结束而定。 |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 司 独立 董 事 | 第一百〇八条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 | 的资格、任职条件和权限范围应按照法 | 前,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 | | 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 | | 行。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 | 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 | | 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 | 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 |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 | 独立董事不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