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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LongertekLongertek(SZ:300594)2023-12-25 11:16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至少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六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其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