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东北证券对朗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9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陈才泉、王 振刚。2020 年 4 月,因陈才泉先生离职,保荐代表人变更为杭立俊、王振刚。截 至目前,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东北证券需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收到东北证券《关于变更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王振刚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从东北证券离岗, 在完成相关交接工作后,将不再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障督导工 作的连续性,东北证券已委派王丹丹女士(简历附后)接替王振刚先生担任朗进 科技持续督导之保荐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