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现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相关激励对象在本次归属前离职等原因, 其所获授的相关限制性股票未满足归属条件,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 关规定,且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相关的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对《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