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瑞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东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独立意见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东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独立意见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调整股东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议案。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的独立董事,参加了该次董事会并认真审核了本次 议案文件及《补偿协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事前认可。 二、本次议案已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本次议案进行了 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股东浙江省二轻集团与龚瑞良先生签署的《补偿协议》从实际出 发,在未改变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基础上,协商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并增加 了增信措施,有利于保障业绩承诺补偿的顺利履行,有助于保障全体股东包括 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基于上述,我们对公司本次议案表示认可,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