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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瑞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GRKJGRKJ(SZ:300600)2024-03-13 11:54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ਲ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3 | | 第四章 | 工作程序 | 5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 5 | | 第六章 | 附 则 | 6 | 二〇二四年三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下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且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