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 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 询问公司相关人员后,我们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