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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股东大会规则(2023年11月)
300602FRD(300602)2023-11-30 10:2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4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5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8 | | 第五章 | 审议与表决 11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决议 14 | | 第七章 | 附则 16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