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飞荣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300602FRD(300602)2023-11-30 10:2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五)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规文件的 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