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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00603Leon(300603)2023-10-25 10:5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 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