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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晓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钟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贾云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