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