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其 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