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