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杰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 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 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个人提供担保,无违规对外 担保行为,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志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志杰)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