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新 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新劲刚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 号),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3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 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41,631,746.78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